关于组织选举校党委直属党委(总支)下辖师生党支部委员的通知
各直属党委、党总支: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校教师党支部建设的意见》、《关于实施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的通知》(南理工发〔2017〕1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组织机构调整等实际情况,现将2020年度需调整的直属党委(总支)下辖师生党支部委员选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组织选举为契机,加强各党支部自身建设,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深化党支部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推进学校党建工作上水平。
二、党支部调整设置原则
1. 教师(教工)党支部
教学院部凡有正式教师党员3人以上的单位,均应建立教师党支部。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可与业务相近的教学科研单位联合成立党支部,也可成立师生联合党支部。教师党支部党员人数规模一般在30人以内。教师党支部名称示例:中国共产党南阳理工学院智能制造学院第一教师支部委员会。如单独成立行政支部的,名称示例:中国共产党南阳理工学院智能制造学院行政支部委员会或中国共产党南阳理工学院智能制造学院第一行政支部委员会。
非教学院部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单位,均应建立教工党支部。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可与业务相近的单位联合成立党支部。党支部党员人数规模一般在30人以内。党支部名称示例:中国共产党南阳理工学院党政办公室(车队)支部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后勤教辅党委下设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名称示例:中国共产党南阳理工学院后勤服务中心总支部委员会。
2. 学生党支部
学生党支部可以按年级或专业设置,学生中正式党员达到3人以上的,应当及时设立学生党支部。党支部党员人数规模一般在30人以内。党支部名称示例:中国共产党南阳理工学院智能制造学院第一学生支部(委员会)。
三、党支部委员会构成
各党支部委员会一般由3人组成,设书记1名,组织委员1名、宣传纪检委员1名;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委员会,设支部书记1名,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名。
四、党支部委员任职要求
(一)教师(教工)党支部委员任职要求
教师(教工)党支部委员必须是组织关系隶属于本支部的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具备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1)严格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善于学习思考,具有较强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
(2)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3)牢固树立党的观念、大局观念和群众观念,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廉洁自律,实事求是,公道正派。
按照《关于实施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的通知》(南理工发〔2017〕10号)规定,要注意选拔党性强、业务精、有威信、肯奉献的教师党员担任党支部书记,新推选的教师党支部书记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一般应兼任本单位行政职务。
(二)学生党支部委员任职要求
学生党支部书记原则上由学生辅导员教师党员或专任教师党员担任。
学生党支部委员由是党员的学生辅导员老师或专任教师担任,也可由政治和业务素质高、有一定党务工作经验、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具有开拓进取和奉献精神的正式学生党员担任。学生党支部委员应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作风正派,工作踏实,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得到大多数学生党员和师生的赞成认可。
三、调整选举程序
(一)师生党支部调整
各直属党委(总支)根据学校学科专业布局调整优化、组织机构和处科级干部调整等总体情况,结合教工党员岗位调整、学生党员流动情况,于2020年9月17日下午4点前将下辖党支部调整请示报党委组织部,经审查同意后组织实施选举工作。
(二)设委员会的支部委员、书记(副书记)选举程序
(1)产生候选人初步人选。征求大多数党员意见,按照职数多一人(应选人数差额20%)提出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按照等额提出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
(2)产生候选人预备人选。在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提出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填写《基层党组织选举准备情况报告表》(见附件1),报直属党委(总支)审批,各直属党委(总支)统一将《基层党组织选举准备情况报告表》报党委组织部审查。
(3)正式选举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经直属党委(总支)和学校审查同意后,组织党员充分酝酿,确定正式候选人,其中委员候选人提交党员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直接进行差额选举产生委员。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不少于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人数半数的,始得当选。
(4)选举书记。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等额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
(5)选举结果材料报送。各直属党委(总支)于9月18日下午17:00前将选举结果报告、《基层党组织选举结果报告表》纸质版各一份送党委组织部(电子版发nylgzzb@163.com),上述材料另一份及选票(见附件3)、计票单(见附件4)留本单位存档。
(三)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选举程序
(1)产生候选人初步人选。集中全体党员意见,等额提出支部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
(2)产生候选人预备人选。在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提出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填写《基层党组织选举准备情况报告表》(见附件1),报直属党委(总支)审批,各直属党委(总支)统一将《基层党组织选举准备情况报告表》报党委组织部审查。
(3)正式选举。候选人预备人选经直属党委(总支)和学校审查同意后,组织党员充分酝酿,确定正式候选人,提交党员大会,等额选举产生支部书记。
(4)选举结果材料报送。各直属党委(总支)于9月18日下午17:00前将选举结果报告、《基层党组织选举结果报告表》纸质版各一份送党委组织部(电子版发nylgzzb@163.com),上述材料另一份及选票(见附件3)、计票单(见附件4)留本单位存档。
3、行文公布各师生党支部组成
校党委组织部统一发文对各直属党委、党总支下辖师生党支部组成人员情况进行公布。
联系人:张坡 联系电话:62071363
四、几点要求
(一)各直属党委(总支)要有高度的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对本单位师生党支部选举工作的领导,确保选举工作圆满成功。
(二)选举工作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及党内有关规定,充分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广大党员要坚持原则,要本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地行使民主权利,不以个人好恶取人,共同努力做好党支部选举工作。
(三)其他有关事项,参见南理工发〔2020〕11号文执行。
附件:1.基层党组织选举准备情况报告表
2.基层党组织选举结果报告表
3.选票样式
4.计票单样式
中共南阳理工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20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