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修订院(部)党组织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的通知
为进一步坚持和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完善院(部)议事决策,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院(系)党委会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示范文本的通知》(教党〔2020〕5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院(部)党组织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相关修订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院(部)要强化政治把关,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及时组织修订完善院(部)党组织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议事规则),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规范院(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明确党组织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的议事决策范畴,使院(部)议事规则更科学,权责关系更清楚,确保议事决策更加规范、科学、高效。
二、各院(部)在组织修订议事规则时,要严格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院(部)党委会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示范文本的要求,结合教育部《关于修订高校院(系)党组织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有关问题的答复口径》,以及《南阳理工学院教学院部党组织会议制度》《南阳理工学院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等文件内容,力求符合上级精神和要求。
三、修订后的议事规则,要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本单位教职工的意见建议,经本院(部)党组织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研究讨论审定,并经联系校领导审核签字后,于11月25日(星期四)前报党委组织部汇总,由校党委统一审定。各院(部)要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审定后的议事规则,学校原有文件与新修订的议事规则不一致的,以新修订的议事规则为准。
落实中的重要情况和意见建议,请及时报党委组织部。
附件:1.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院(部)党委会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示范文本的通知(教党〔2020〕51号)
2.关于修订高校院(系)党组织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有关问题的答复口径
中共南阳理工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21年10月25日